潮引風尚——2015天美意潮鞋設計大賽全球約稿
已截止主題:“潮”引風尚
時間:2015.04.10-05.31 11212 收藏
主題:“潮”引風尚
時間:2015.04.10-05.31 11212 收藏
大賽簡介
2015 天美意潮鞋設計大賽 賽事公告
一、 大賽名稱及主題
名稱:2015 天美意潮鞋設計大賽
主題:“潮”引風尚
二、 參賽要求
參賽者條件:
本次大賽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參賽作者性別、年齡、職業(yè)、學歷、民族等不限,均可報名參加。同一參賽作品,如系多人共同設計,必須確定一名主設計師,且共同設計者不得超過兩名。
三、 版權聲明:
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凡主動提交作品的“ 參賽者”或“ 作者” , 主辦方認為其已經(jīng)對所提交的作品版權歸屬作如下不可撤銷聲明:
1 、原創(chuàng)聲明:
參賽作品是參賽者的原創(chuàng)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知識產(chǎn)權;該作品未在報刊、雜志、網(wǎng)站及其它媒體公開發(fā)表,未申請專利或進行版權登記的作品,未參加過其他比賽,未以任何形式進入商業(yè)渠道。否則,因侵權所引發(fā)的法律糾紛,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獲獎設計師保證參賽作品終身不以同一作品形式參加其他的設計比賽或轉讓給他方。否則,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入圍與獲獎資格,收回獎金/獎品并保留追求法律責任的權利。
2 、參賽作品知識產(chǎn)權歸屬:
最終獲獎作品除作者署名權以外的全部著作權歸大賽主辦方所有,其他參賽作品版權原則上歸設計師所有。主辦方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權:享有對所屬大賽作品方案進行再設計、生產(chǎn)、銷售、展示、出版和宣傳等權利;大賽主辦方對所有獲獎作品擁有展示和宣傳等權利;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經(jīng)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作品轉讓、復制、轉載、傳播、摘編、出版、發(fā)行、許可使用等。
參賽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細閱讀上述條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大賽的評委會擁有對所有獲獎作品的最終裁定權。
四 、賽事獎項設置:
1、以上獎品、獎金涉及個人所得稅部分,需由獲獎者依國家規(guī)定自行繳納;
2、旅游基金需憑獲獎者本人有效報銷憑證進行報銷(報銷有效期:2015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報銷有效期的起止日期以報銷憑證上的日期為準) ,個人最高報銷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2 萬元。如獲獎的參賽作品為多人共同設計的,最高報銷金額按一個人的標準進行報銷,即不超過人民幣 2 萬元。
3、旅游基金有效報銷項目包括:
①報銷有效期內,本人于國內任意城市前往意大利/法國任意城市往返機票費用;
②報銷有效期內,本人在意大利/法國任意城市酒店住宿費用;
③報銷有效期內, 本人參加旅行社前往意大利/法國任意城市旅游項目發(fā)票 (需附合同) 。
五、法律
1、本次設計大賽規(guī)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2、對本規(guī)則及其附件產(chǎn)生的任何疑義,大賽主辦方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次大賽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大賽主辦方進一步制定相應規(guī)定并進行解釋。
主辦方:新百麗鞋業(yè)(深圳)有限公司-天美意事業(yè)部、百麗時尚中心
2015 年 4 月 10 日
作品要求
大賽流程
聯(lián)系方式
關鍵詞: 天美意潮鞋設計大賽 2015潮鞋設計大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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